设置字体大小:【大 中 小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版 】 发布时间:2013-05-15 点击次数: 次
九华山林场春季护笋公告
为加强对林场竹笋资源的保护与管理,依据竹山县发布的《关于严禁采挖销售竹笋的公告》内容,经林场场委会研究决定,在九华山林场范围内开展护笋行动,并严查挖笋、运笋、卖笋及砍伐毛竹等行为。
护笋时间为45天,从2013年3月20至5月5日为护笋保竹期。在此期间,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林场范围内采挖竹笋。同时在全场重点竹林区主要出进路口,张贴禁笋公告、护竹禁笋联防公约,对故意违反规定的个人,经劝阻无效的,将依法进行处理。
竹山县九华山林场
2013年3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