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置字体大小:【大 中 小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版 】 发布时间:2013-04-26 点击次数: 次
近日,竹山县发布《关于严禁采挖销售竹笋的公告》,在全县范围内严查挖笋、运笋、卖笋及砍伐毛竹等行为。
该县规定3月20日至5月5日为护笋保竹期。在此期间,在全县重点竹林区主要进出路口,张贴禁笋公告、护竹禁笋联防公约。凡发现乱采乱挖竹笋行为的,及时查处和制止。林业、公安、工商等执法单位组织力量对各个农贸市场进行竹笋清查执法,同时对全县毛竹资源丰富、盗挖春笋现象严重的林区进行重点整治,禁止采挖、收购、贩运和销售春笋,严厉打击盗挖滥挖春笋和非法收购、运输、加工春笋等违法违规行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