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置字体大小:【大 中 小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版 】 发布时间:2013-04-26 点击次数: 次
主要职能:
1、拟定年度财务收支计划,提供年度财务收支决算报告,按月向场委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,及时向场委会和上级主管部门提供各类统计报表。
2、搞好承包项目及分支机财务审计。
3、严格财务一支笔审批制度,日常支出由场长审批,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集体研究并报县林业局同意后,方可支出;不得将未签字的单据直接入帐。
4、一般费用核销不得超过5天,特殊情况也不得超过7天,凡需核销费用的工作人员,必须持有效签字凭证到财务室核销,凡核销票据经办人必须签字,并注明事由和用途,由分管领导签署审核意见,场长签批后核销;凡是执有白条、不合格、过期的、签字手续不完备的票据,财务一律不予受理。
5、禁止挪用、贪污、截留各项资金、公款私存、大量现金私借,财务人员要切实加强现金管理,对违反现金管理规定,而造成的一切损失,包括遗失、被盗等概由当事人负责赔偿。
6、按时扎帐、报帐、定期核对现金结存情况,每月26日至30日为二级单位定期报帐时间。